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启动

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启动

2020-07-10

来源:中国文化报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在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并下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此次验收认定工作于2020年7月至10月进行。验收对象为经审核通过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县级创建单位、地级创建单位所辖区县、直辖市所辖区县创建单位。认定对象为通过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验收的创建单位。

《通知》明确,由创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的规定和要求,制定验收实施方案,根据验收得分结果确定申请认定的创建单位。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认定申请。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通过率为100%的省份申请认定的单位数量不超过5家,通过率未达到100%的省份申请认定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通知》还写到,文化和旅游部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的材料为认定参考依据,组织会议评审,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通过会议评审的创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综合会议评审和现场检查结果,确定通过审核的名单。文化和旅游部对通过审核的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通过公示的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认定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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